迈德思客:加盟店日常经营活动的核算
1.接受总部调拨来的商品
加盟店与总部属不同的产权所有者,加盟店接受总部调拨来的商品,相当于从总部以调拨价购入商品,因此,在接受调拨时,应及时确认商品成本,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总部往来
2.门店之间商品的调拨
各门店之间商品的调拨,包括直营店之间的调拨、直营店与加盟店之间的调拨、加盟店之间的调拨和加盟店与合资店之间的调拨。迈德思客小编主要介绍直营店与加盟店之间的调拨及加盟店之间的调拨。
(1)直营店与加盟店之间商品的调拨
①商品从直营店向加盟店调拨,则:
直营店(调出店)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总部往来——商品调拨(进价)
贷:库存商品
加盟店(调入店)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总部往来
②商品从加盟店向直营店调拨,则:加盟店(调出店)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总部往来一一商品调拨
贷:厍存商品(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直营店(调入店)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总部往来——商品调拨(进价)
(2)加盟店之间的调拨
调出店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总部往来——商品调拨
贷:库存商品(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调入店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总部往来--商品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