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快餐加盟店的转让问题
西式快餐加盟店经营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加盟者的利益,更关系到整个加盟体系的成败。因此特许人都对每位加盟申请者进行重重筛选,考核合格后才准许进入其网络体系。加盟后,特许人并不允许受许人撞自把加盟店权转让给别人,特许者都在合同中明确订明合同转让的条件, 特许人在合同中的条款,一般都如此订明:“未经特许总部的书面同意,乙方(受许人)不得撞自将加盟店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门店租赁期和总部转租权的问题
由于加盟店经营的好坏,关系到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利益,一旦某一个加盟店经营不善关门歇业,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和形象将受到影响。这种情况下,特许总部总是要力图接管该加盟店,使其尽快恢复经营。但是,对于一些投资大且必须在繁华地段开业的加盟店,总部的接管有时会遇到门店租赁的问题。
如在西安一西式快餐特许经营企业的加盟店,开业时间是2015年底,租赁期为10年。可是开业后,由于缺乏经验,经营情况一直不理想。经协商,受许人同意由总部接管该加盟店,总部拟将该店的经营权授予另外一位申请者后,以为问题便解决了,殊不知原来国内的门店转租并不容易。
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原房东坚决拒绝加盟店的接管者继续承租原门店,而国内的法律规定转租房屋必须经房东同意,致使总部被迫放弃接管该加盟店的计划,加盟店被迫关门特许经营体系在该地区的形象和声誉受到一定的影响。
其实这种情况是可以避免的。做法是:在受许人与房东签订门店租赁合同时,总部可以以第三方身份介入,签订一份三方合同书。在合同中规定,如受许人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需将加盟店交给总部接管 时,在合同规定的承租期内,受许人有转租,总部或其同意的纽织及个人都享有其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