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快餐加盟金的计算方式(二)
(五)权利金
权利金和加盟金一样,都反映西式快餐加盟商业的价值与成熟度。刚开始时,可将两者的金额定得低一些,随着加盟店数量的增加以及开业的成功,可逐渐提高。
和加盟金不同的是,权利金是一种持续支付的使用费,通常按月支付,作为使用总部的商标、经营Know-how、接受总部的后续指导以及总部开发新商品、POS等新的情报系统等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总部在提高加盟金、权利金的时候,也应比较同行竞争者的收费标准,比较彼此的加盟店数、经营时间、市场认同度、获利情况等等,以免因提高太多收费而降低了竞争力,使得对手平白获益。
一般权利金都是依营业额的百分比收取的,称为“比率制”,但有些企业也采用所谓的 “定额制”,即每月收取固定金额。
(六)广告宜传费
除了加盟金、权利金外,大部分的连锁企业还要求支付广告宣传费,作为全国性或地区性的广告促销费用。广告宜传费同权利金一样,大都是采用营业额的百分比,按月收取的。
总部的统一广告宣传,除了可以降低广告成本,让每家加盟店分担很少的费用之外,还能做相当篇幅与频率的广告,达到广告促销的效果;总部还可因此增加企业曝光率,提高商标知名度,以便吸引更多的加盟者,进而提高加盟金。
也有些西式快餐加盟企业不做统一的广告宜传,而放任加盟店按其个别需要各做各的。这是不明智的,一來没有办法享受上述集体促销、降低成本、提高知名度与加盟金等的好处;二来总部也会失去对加盟店的控制与管理,逐渐和加盟店疏远,使整个连锁系统的标准化品质降低。
广告宜传费通常都较权利金为低,而且广告费不因加入时期之早或晚而有所不同,广告费是每月固定支出的费用,不纳入总部的口袋,所以必须由所有分享广告好处的加盟店平均分担。
(七)保证金
有些连锁企业还要求加盟店缴纳保证金。加盟店如向总部进货,而不能及时付现,总部可以此充当货品代用金。另外,保证金也有违约金的性质,即加盟店如有违反契约的情况,总部可以扣押保证金来保护其权益。
保证金和加盟金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金原则上是可退还的,只要加盟店向总部进货没有呆账,也没有违反契约所订的权利与义务,在契约期满后是可退还的。有些总部甚规定,只要双方合作愉快,营业满1年或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返还。
(八)初期投资额
当一个有意加盟投资者面对者几家西式快餐加盟企业时,他可能会主要比较加盟金和权利金,实际上,要比较金额也应该比初期投资额,而不是其中某一单项。
所有的总部需详列加盟者的初期投资项目与金额。初期的投资包括加盟金以及获得授权加盟与开设加盟店的成本支出。这些成本包括设备、租赁、装置、商品进货和商品铐运所需费用。可能还包括周转金及初期的一些开办成本。估算这些费用,即使总部也无法完全估计准确,而且总部也有可能为了吸引投资者加盟,会有意无意压低或忽略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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